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管理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属于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强制检定。为了加强长沙市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规范全市修理、销售和使用电子秤的各类经营者和集贸市场主办者的计量行为通知如下:
一、修理、销售和使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各类市场主体或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改装、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破坏铅封。
三、计量器具修理、销售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或改装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等集贸市场主办者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维护和使用;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配合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全市各有关经营者、集贸市场主办者要认真对照上述通知要求,全面规范计量行为。同时,请认真自查所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外观是否合格。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本通知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予以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